一、招标条件
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6-420528-04-01-4343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云都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CYA070005-202501-01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工程概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西部的火烧坪乡,项目区域范围覆盖全乡镇共3个行政村,分别为青树包村、黍子岭村和溜沙口村。项目整治内容主要包含4大板块,分别是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和特色整治,子项目划分共17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农用地整治:火烧坪乡青树包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火烧坪乡黍子岭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火烧坪乡溜沙口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火烧坪乡青树包村等三个村撂荒地整治项目。
(2)建设用地整治:黍子岭村矿山修复工程。
(3)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淋湘溪小流域(火烧坪段)综合治理项目;青树包村产业道路提档项目;黍子岭村农村基础设施提档项目;溜沙口村农村基础设施提档项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农业产业导入:青树包村蔬菜大棚基地;黍子岭村蔬菜大棚基地;溜沙口村蔬菜大棚基地;火烧坪高山蔬菜集散中心;火烧坪生态停车场;LNG气化站及配套设施;火烧坪精品蔬菜基地改造升级工程。
4.招标范围: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勘察: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符合规范等要求的勘察纲要及方案,进行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
(2)规划设计: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和预算,工程准备期间、建设期间、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协助相关专项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3)采购: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4)施工: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招标规模:79397.07万元(工程建安费约:77203.82万元,勘察费:831.57万元,规划设计费:1361.68万元)。
6.履约期限:3年(109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报告,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
7.质量目标:
(1)勘察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规划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3)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目标: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方)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方(联合体任意方)担任。
5.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规划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6.施工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任意方):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 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 人、质量员不少于1 人、施工员不少于3 人、安全员不少于3 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规划设计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授权码(或校验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授权码(或校验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章)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 "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其中,省外企业需在 "省一体化平台” 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能证明本企业为 "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的材料;省内企业则在 "省一体化平台”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 "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的材料。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问题,以行政主管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服务系统网提示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29日9时00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降成本"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宜府办法[2023]1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何宏丽
异议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98
2.招标人:长阳云都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覃奉泉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02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黍子岭村五组188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宏丽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98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国际A座32楼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7-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6日
友情提醒: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中注册、 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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