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15
地区:辽宁
分类: 医院物业
点击收藏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其他服务 | - | 1 |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其他服务 | 一、物业服务范围 盘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急诊楼、病房楼、综合楼、120急救中心楼、感染科综合楼、连廊的保洁、院内清洁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楼内花草养护工作。 楼内面积约29527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约15000平方米。 二、服务范围明细 1、门诊、急诊综合楼:4层(约12764平方米) 一楼:大厅、挂号收款处、影像科、介入科、药房、公安站、分诊台、 洗消科、公厕、保卫科、走廊、步行梯、扶梯、直梯 二楼:诊室44间、透析科、血液检验科、血氧室、B超室3间、心电图室、 公厕、热水间、走廊、天井、电梯、步行梯 三楼:重症监护科、远程会诊科、学术报告厅、胃肠镜科、验光配镜科、 诊室20间、公厕、热水间、走廊、天井、电梯、步行梯 四楼:会议室2间、办公室18间、公厕、热水间、走廊、电梯、步行梯 连廊:门诊--病房(约234平方米) 2、病房楼8层(约10618平方米) 一楼:病房10间(带卫生间)、诊室10间、护士站、大厅、旋转门、走廊、 监控科、公厕、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二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 公厕、洗漱间、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三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2间、护士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四楼:病房20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五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公厕、 洗漱间、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六楼:病房17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1间、护土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七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洗漱间、公厕、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八楼手术室:大手术室、肛肠手术室、走廊、公厕、洗漱间、电梯井2间, 步行梯2个 3、综合楼:4层(约3444.16平方米) 1--4楼办公室、一楼大厅、3面步行梯、公厕、走廊、2个电梯、 4、120急救中心:三层(约1492.2平方米) 救护车车库、1--3楼办公室、公厕、走廊、两侧步行梯、后勤 办公室、信息科办公室 5、感染科综合楼:一层(约975平方米): 诊室18间、病房6间、隔离病房3间、收款室、走廊、公厕、洗漱间、热水间等。 6、院内公共区域:清扫面积约15000平方米,路面清扫沙土、生活垃圾、雨水、 绿化带内垃圾 7、各楼、各科室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8、楼内各楼层的花卉、盆景四季养护工作。 9、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清运工作。 三、人员设置及要求: 人员要求:经理、主管、领班、保洁员、垃圾工、值班人员至少不低于55人。 年龄要求50岁以下的物业服务专职人员,不得兼职,身体健康,物业公司必须满足盘山县医院要求的工作人数。物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健康证上岗,不允许酒后上岗。一旦发现兼职、饮酒人员空岗、工作人数不够视为合同违约,甲方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 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标准和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为保证服务标准和需求可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自行增加服务岗位和人数并包含在总报价中,但投标报价不得少于招标人所要求的最低服务人数,投标时各岗位服务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调整。 四、着装要求 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佩戴胸牌。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主管、保洁,垃圾工(特殊岗位要求专用防护服、帽子、护目镜、手套)等,工作服要求冬、夏、春秋三季服装。 五、设备要求:洗地车至少7台、单擦机至少6台、吸水吸尘器至少10台、保洁车至少20台、风干机至少20台、洒水车1辆、消杀喷雾器至少10台。 六、工具、耗材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所用工具、物料、药剂、垃圾袋、垃圾桶、口罩,花肥、花药等。 七、其他要求:物业人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物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健康证费、法定税费等费用均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 八、物业的工作职责 1、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保洁人员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正规、系统的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培训,要做到每天巡检、定期抽查,按照标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方面的相关工作,积极高效的配合医院完成每一次相关部门的检查。 2、室内保洁员:上岗前做好一级防护,负责服务区域内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要做到墙面无灰尘、病房无死角、洗漱间无水渍、无污渍,走廊、窗户无蜘蛛网、无呕吐物,玻璃、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完成并做好记录。 3、室外保洁员:负责路面、车位、绿化带、台阶、坡道等处的垃圾、沙土、雨水清扫以及蜘蛛网等。 4、垃圾收集清运员:负责收集、清运各科室、办公室产生的医疗、生活垃圾,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医疗、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流程执行,做好防护。 5、花草养护工:负责楼内绿植养护,四季施肥、剪枝、浇灌等。 附:《物业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制定本规定。 注:《物业管理规定》中盘山县人民医院为招标人;物业公司为中标人,下同。 (二)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承担的盘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急诊楼、病房楼、综合楼、120急救中心楼、感染病房楼、连廊保洁、消毒工作,以及医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消毒、院内清扫、花草养护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权利与义务 (一)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中标人依法依规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中标人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中标人应在 7 日内更换,并向招标人报告。 (二)投标人遵守各项管理法规、职责要求,根据招标人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招标人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三)对投标人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投标人有下列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1)投标人或投标人聘用人员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2)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扰乱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 (3)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冒用招标人名义,造成招标人名誉和财产受损。 (4)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人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招标人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5)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四)招标人概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投标人所使用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有关管理制度,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招标人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招标人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六)招标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更换不称职的员工。物业公司拟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物业公司承担每年一次的所有物业人员的体检费用)。 (七)物业公司应组织员工加强思想素质和专业学习,牢固树立为医护人员、患者服务的思想。 (八)物业公司员工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 (九)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盘山县医院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十)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均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盘山县人民医院同意。 (十一)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消防、防暴恐、防台防汛演练,在每年年初向盘山县人民医院上报年度演练预案。下雨天要随时查看大楼渗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下雪要随下随除,除雪范围是病房楼门前、门诊西侧路面及停车位。 三、卫生保洁管理 1、楼内、外卫生清洁、消毒区域分为六部分:(1)病房(2)护士站、医生办公室(3)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扶梯、步行梯、电梯。(4)病房卫生间、公共卫生间。(5)洗漱间、热水间、晾晒间等。(6)楼外院内,路面、车位、绿化带卫生 2、清洁时要求,墙面、地面、桌面、门、窗台、窗棱、病床、小柜、呼叫栏、整理箱、洗手盆、暖气片等无灰尘、垃圾、水渍、手印、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墙面不能留有痕迹。采用专用工具、养护剂做好电梯、不锈钢扶手、地板、地胶等特殊部位的保洁工作。 3、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保洁区域每天自查,并做好记录,必须不断巡视,保持清洁,并随时添加卫生间擦手纸、洗手液保证不少于70%等, 4、各楼层大、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应于每日按规定时间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由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统一处理。 5、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保洁岗位要求和规定上岗,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疫情期间要求二级防护再上岗。 6、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 7、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 8、保洁人员进行高空等高危作业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并提前两天向盘山县医院提交书面预案。 四、公共设施、办公设备管理 1、按楼层划分,服务人员应了解熟悉本楼层公共设施的位置、数量、功能。 2、定期、定时进行巡查,发现损坏、丢失等影响医院运营的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3、对有损坏医院财产行为的人员,应给予制止,及时上报医院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一、物业服务范围 盘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急诊楼、病房楼、综合楼、120急救中心楼、感染科综合楼、连廊的保洁、院内清洁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楼内花草养护工作。 楼内面积约29527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约15000平方米。 二、服务范围明细 1、门诊、急诊综合楼:4层(约12764平方米) 一楼:大厅、挂号收款处、影像科、介入科、药房、公安站、分诊台、 洗消科、公厕、保卫科、走廊、步行梯、扶梯、直梯 二楼:诊室44间、透析科、血液检验科、血氧室、B超室3间、心电图室、 公厕、热水间、走廊、天井、电梯、步行梯 三楼:重症监护科、远程会诊科、学术报告厅、胃肠镜科、验光配镜科、 诊室20间、公厕、热水间、走廊、天井、电梯、步行梯 四楼:会议室2间、办公室18间、公厕、热水间、走廊、电梯、步行梯 连廊:门诊--病房(约234平方米) 2、病房楼8层(约10618平方米) 一楼:病房10间(带卫生间)、诊室10间、护士站、大厅、旋转门、走廊、 监控科、公厕、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二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 公厕、洗漱间、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三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2间、护士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四楼:病房20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五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走廊、公厕、 洗漱间、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六楼:病房17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1间、护土站、走廊公厕、洗漱间、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七楼:病房19间(带卫生间14间)、诊室10间、护士站、洗漱间、公厕、 电梯井2间,步行梯2个 八楼手术室:大手术室、肛肠手术室、走廊、公厕、洗漱间、电梯井2间, 步行梯2个 3、综合楼:4层(约3444.16平方米) 1--4楼办公室、一楼大厅、3面步行梯、公厕、走廊、2个电梯、 4、120急救中心:三层(约1492.2平方米) 救护车车库、1--3楼办公室、公厕、走廊、两侧步行梯、后勤 办公室、信息科办公室 5、感染科综合楼:一层(约975平方米): 诊室18间、病房6间、隔离病房3间、收款室、走廊、公厕、洗漱间、热水间等。 6、院内公共区域:清扫面积约15000平方米,路面清扫沙土、生活垃圾、雨水、 绿化带内垃圾 7、各楼、各科室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8、楼内各楼层的花卉、盆景四季养护工作。 9、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清运工作。 三、人员设置及要求: 人员要求:经理、主管、领班、保洁员、垃圾工、值班人员至少不低于55人。 年龄要求50岁以下的物业服务专职人员,不得兼职,身体健康,物业公司必须满足盘山县医院要求的工作人数。物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健康证上岗,不允许酒后上岗。一旦发现兼职、饮酒人员空岗、工作人数不够视为合同违约,甲方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 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标准和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为保证服务标准和需求可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自行增加服务岗位和人数并包含在总报价中,但投标报价不得少于招标人所要求的最低服务人数,投标时各岗位服务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调整。 四、着装要求 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佩戴胸牌。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主管、保洁,垃圾工(特殊岗位要求专用防护服、帽子、护目镜、手套)等,工作服要求冬、夏、春秋三季服装。 五、设备要求:洗地车至少7台、单擦机至少6台、吸水吸尘器至少10台、保洁车至少20台、风干机至少20台、洒水车1辆、消杀喷雾器至少10台。 六、工具、耗材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所用工具、物料、药剂、垃圾袋、垃圾桶、口罩,花肥、花药等。 七、其他要求:物业人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物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健康证费、法定税费等费用均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 八、物业的工作职责 1、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保洁人员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正规、系统的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培训,要做到每天巡检、定期抽查,按照标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方面的相关工作,积极高效的配合医院完成每一次相关部门的检查。 2、室内保洁员:上岗前做好一级防护,负责服务区域内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要做到墙面无灰尘、病房无死角、洗漱间无水渍、无污渍,走廊、窗户无蜘蛛网、无呕吐物,玻璃、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完成并做好记录。 3、室外保洁员:负责路面、车位、绿化带、台阶、坡道等处的垃圾、沙土、雨水清扫以及蜘蛛网等。 4、垃圾收集清运员:负责收集、清运各科室、办公室产生的医疗、生活垃圾,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医疗、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流程执行,做好防护。 5、花草养护工:负责楼内绿植养护,四季施肥、剪枝、浇灌等。 附:《物业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制定本规定。 注:《物业管理规定》中盘山县人民医院为招标人;物业公司为中标人,下同。 (二)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承担的盘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急诊楼、病房楼、综合楼、120急救中心楼、感染病房楼、连廊保洁、消毒工作,以及医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消毒、院内清扫、花草养护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权利与义务 (一)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中标人依法依规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中标人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中标人应在 7 日内更换,并向招标人报告。 (二)投标人遵守各项管理法规、职责要求,根据招标人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招标人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三)对投标人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投标人有下列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1)投标人或投标人聘用人员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2)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扰乱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 (3)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冒用招标人名义,造成招标人名誉和财产受损。 (4)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人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招标人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5)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四)招标人概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投标人所使用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有关管理制度,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招标人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招标人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六)招标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更换不称职的员工。物业公司拟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物业公司承担每年一次的所有物业人员的体检费用)。 (七)物业公司应组织员工加强思想素质和专业学习,牢固树立为医护人员、患者服务的思想。 (八)物业公司员工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 (九)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盘山县医院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十)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受伤、死亡的,均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盘山县人民医院同意。 (十一)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消防、防暴恐、防台防汛演练,在每年年初向盘山县人民医院上报年度演练预案。下雨天要随时查看大楼渗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下雪要随下随除,除雪范围是病房楼门前、门诊西侧路面及停车位。 三、卫生保洁管理 1、楼内、外卫生清洁、消毒区域分为六部分:(1)病房(2)护士站、医生办公室(3)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扶梯、步行梯、电梯。(4)病房卫生间、公共卫生间。(5)洗漱间、热水间、晾晒间等。(6)楼外院内,路面、车位、绿化带卫生 2、清洁时要求,墙面、地面、桌面、门、窗台、窗棱、病床、小柜、呼叫栏、整理箱、洗手盆、暖气片等无灰尘、垃圾、水渍、手印、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墙面不能留有痕迹。采用专用工具、养护剂做好电梯、不锈钢扶手、地板、地胶等特殊部位的保洁工作。 3、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保洁区域每天自查,并做好记录,必须不断巡视,保持清洁,并随时添加卫生间擦手纸、洗手液保证不少于70%等, 4、各楼层大、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应于每日按规定时间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由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统一处理。 5、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保洁岗位要求和规定上岗,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疫情期间要求二级防护再上岗。 6、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 7、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 8、保洁人员进行高空等高危作业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并提前两天向盘山县医院提交书面预案。 四、公共设施、办公设备管理 1、按楼层划分,服务人员应了解熟悉本楼层公共设施的位置、数量、功能。 2、定期、定时进行巡查,发现损坏、丢失等影响医院运营的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3、对有损坏医院财产行为的人员,应给予制止,及时上报医院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无偏离 |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