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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2613]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11

地区:广东

分类: 路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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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6月



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344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项目代码:2013-440111-47-01-800345
二、招标单位: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丰路地段
四、项目概况: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4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815.7平方米。包括11栋28-33层的住宅楼及裙楼、连廊和首层架空层等,带2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等,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2.1招标内容:
根据《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负责:1.新装变压器、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安装、线路(含电缆沟土建)敷设、电房土建工程;2.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市政路面开挖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3.负责办理10KV线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含办理电房协议);4.负责地下停车场30%的充电桩的电表及表位前端的设备材料(含电表、电表箱、线槽线缆)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电表房的土建工程;地下停车场预留70%充电桩的电表前端设备材料(含电表箱、线槽,不含电表)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电表房的土建工程;5.应急发电机配电总柜(含)至每栋楼的应急配电柜(含)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6.负责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等内容;7.配合用电单位,负责办理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负责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及资产移交;8.负责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项目整体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9.负责对永久用电与各机电专业管线平衡布置及充电桩布线等进行深化设计;10.负责开关房前端的业扩配套工程的供电部门送电协调相关工作。(以上为概况性描述,具体以《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为准)。
2.2招标规模:
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总电容为12650kVA
石丰路保障性住房东地块永久用电工程《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工作单编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915)供电方式采用交流10kV单回路单电源供电,由马岗F8站供电,新建开关房2间、双公变综合房6间、高压室1间、专变房2间、低压配电房13间;新装公用变压器6×400+6×500kVA;专用变压器1×400+1×1250kVA。合计容量7050kVA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送电,全部设备安装、线路(含电缆沟)敷设等工程;负责办理10kV线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
石丰路保障性住房西地块永久用电工程《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工作单编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770)供电方式采用交流10kV单回路单电源供电,由马岗F6站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双公变综合房5间、高压室1间、专变房2间、低压配电房;新装公用变压器8×400+2×500kVA;专用变压器1×400+1×1000kVA。合计容量5600kVA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送电,全部设备安装、线路(含电缆沟)敷设等工程;负责办理10kV线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
3.最高投标限价为:43,644,792.68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年 6 月 11 日00时00分至2020年 7 月 2 日
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6 月11日00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0年7 月 2 日 10 时 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7月2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点击登录后可查阅/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12号怡侨大厦首层。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1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被国家电力监管部门列入涉电力领域信用监管“黑名单”;
(21)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2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
1、立项批文(石丰)-穗发改〔2013〕344号.pdf

6、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pdf

7、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标段二).pdf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段二).pdf

8、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批复.pdf

12、自主招标核准书或委托招标代理合同.pdf

9、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盖章版).doc

10、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招标文件(盖章版).doc

_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93237.GZZF

22、石丰路西地块图纸.rar

23、石丰路东地块图纸.rar

18、资金来源说明.pdf

15、招标申请函.pdf

14、招标人声明.pdf

2、东地块供用电协议(盖章版).pdf

13、项目统一代码.pdf

3、西地块供用电协议(盖章版).pdf

11、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合同(盖章版).doc

20、关于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承诺说明.pdf

21、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19、关于招标人的说明.pdf

17、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6、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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