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安徽禹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集体配餐项目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6AFAGZ50112)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及以上的中央厨房或食品加工厂或集体配餐类装饰装修施工业绩,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建设核心是中央厨房集体配餐的装修,评分业绩要求的“中央厨房或食品加工厂或集体配餐类”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其相关内容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不作调整。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 标 人:安徽禹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龙亢农场
联系人:牛亚军、朱龙文、高琳
电 话:055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804室
联 系 人:羿志朋、曹晨晨、刘志伟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