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6-A2-00218-001/01、HXZB2026-A2-00218-001/02、HXZB2026-A2-00218-001/03、HXZB2026-A2-00218-001/04、HXZB2026-A2-00218-001/05
2.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
3.项目预算金额:120.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20.00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定点加油预算金额30.00万元,二标段:定点保险预算金额30.00万元;三标段:定点维修预算金额30.00万元;四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A包小型车预算金额15.00万元;五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B包大型车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制单价:一标段:定点加油最高限价为国家指导价的 97%(折扣率),二标段:定点保险最高限价为1.76(燃油车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 0.88+新能源车商业车险自主 定价系数 0.88);三标段:定点维修最高限价为100%;四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A包小型车最高限价为租车费用定价的 100%;五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B包大型车最高限价为租车费用定价的 100%。
4.项目单位:石家庄市栾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一标段:定点加油 | 30.00 |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2 | 二标段:定点保险 | 30.00 |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3 | 三标段:定点维修 | 30.00 |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4 | 四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A包小型车 | 15.00 |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5 | 五标段: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B包大型车 | 15.00 |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及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标段: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机动车保险业务资质;
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颁发的三类及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四标段: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标段: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02 月12 日00:00至2026年03 月05 日08:4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征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方式:其他。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3 月05 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3.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咨询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A 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 证书业务办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181/”。投标人应确保所使用的 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对应的电子签章功能。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征集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栾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
联系方式:赵宁宁、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薛旸、刘希、郝卓鹏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旸、刘希、郝卓鹏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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