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暂估价部分)
招标文件编号:HBCBCG-SB-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澄清及变更编号:003
澄清及变更事项:
一、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商务评分中业绩合同均将“乘客电梯”修改为“电梯”,不要求仅为乘客电梯。同一个项目,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及安装合同分别签订的,合同价格可合并计算。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5分;技术部分(明标):17分;技术部分(暗标):22分;投标报价:50 分;其他评分因素:6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1)“同类业绩”:消防员电梯须满足国家现行《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26465)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2-1)“投标设备整体评价”:节能达到A+++级别及以上;主机防护等级达到IP41及以上;门电机防水防尘等级达到IP54及以上。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4)“其他因素”评分项内容已变更,具体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与服务要求”的“(十)技术开放性原则”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九 其他资料 技术开放性要求资料文件”相应内容已变更,具体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 附表1 设备质保承诺”说明中的相应内容已变更,具体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2月2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变更为:2026年3月9日。
九、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平台最新下载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变更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及变更通知为准。
特别提示: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最终澄清及变更文件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并依据最新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