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31
地区:湖南
分类: 机关单位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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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招考综合办公楼2026-2029年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教育招考综合办公楼2026-2029年物业管理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物业情况
2.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长沙市市教育招考综合办公大楼座落在河西茶子山路320号,独立院子,本次服务范围包括办公楼、绿化带、地下车库、广场、道路等。 3.甲方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情况 (1)物业管理用房由考试院提供; (2)原则上不提供食宿;不含食宿的工作人员,乙方自理。 4.合同明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8元/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服务、会务服务及其他约定事项等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二)卫生保洁服务
(三)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四)绿化养护服务;
(五)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六)会务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服务团队共计需配置不少于23人,且各岗位实际到岗人数不得低于本要求规定的人数标准,确保项目物业服务质量满足合同约定及项目运营需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内部管理 物业管理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计划由投标人自行制定投标方案,包括跟采购人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派出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1)公共关系的处理:与采购人、各施工单位、专业服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等做好交流与沟通,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 (2)财务管理:每月结算,每年预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管理处设出纳员。 (3)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食宿、车辆、人事等)。 (4)档案资料管理:不断完善和改进规章制度、整合型管理体系,各种记录按填写要求定期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整理归档;按"国优示范”标准对资料实施严格管理,充分考虑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员工管理:操作层新员工及一般管理员的招聘执行担保人制度,并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新聘用人员先到公司下属管理处实习、锻炼,试用期满后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正式上岗,不合格者淘汰。制定岗位、要求及考核评分方法,量化管理与标准化运作,实行月考核(操作层每半年一次、管理人员每年一次)。 2、保密工作要求: (1)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2)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要求每一名员工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本单位内部事项; (3)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保密文件时做好登记,一小时内及时将保密文件送达本人; (4)在信件收发过程中,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5)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项保密制度、规程,如有工作人员违反,将视情况严肃处理。 (6)对报刊的收发要做到按征订表认真分发,准确及时无差错;对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及包裹要认真进行登记,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保密邮件要按保密要求进行登记保管。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0050.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结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及申请付款完整资料并报送采购人,甲方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支付,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本单位财务封账等其他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付款时间顺延。(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0050.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结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及申请付款完整资料并报送采购人,甲方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支付,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本单位财务封账等其他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付款时间顺延。(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0050.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结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及申请付款完整资料并报送采购人,甲方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支付,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本单位财务封账等其他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付款时间顺延。(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0050.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结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及申请付款完整资料并报送采购人,甲方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支付,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本单位财务封账等其他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付款时间顺延。(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01 —— 2027-01-31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履约验收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 4、如因第三方不可控原因导致工期延迟,乙方可视情况向甲方书面递交延期申请,甲方批复同意后,方可延期。 5、验收要求:乙方完成项目季度的全部工作内容,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履约验收书。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2)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 (3)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5)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6)各种节日、活动、会议,乙方应负责好接待以及会场布置工作。 (7)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体系,以便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等紧急情况。当发生上述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配合。(报警处理程序/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停电、给排水系统、电梯应急处理程序/自然灾害处理程序/事故处理程序等) (8)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长沙市教育考试院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如违约,则严格按照附件和物业考核办法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6年2月1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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