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经齐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岳池县如下:
一、项目名称:齐福镇2026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预算: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无效处理
三、项目内容: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起一年,清运以下地段范围内所有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的垃圾至广安市垃圾发电厂(普安镇):
1.齐福镇广武路(G350)路段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2.齐福镇仪北路(S203)路段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3.齐福镇场镇至屈家坝村公路主干道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4.齐福镇天台村至广武路主干道两旁各村(社区)垃圾房(池)及垃圾分类设施内垃圾;
5.齐福镇场镇垃圾中转站内垃圾;
三、工作要求:
1.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能按时按质完成安排的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
2.该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运输车辆由发包方提供专用车辆。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费、劳务报酬及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管理费、车辆运行费用(含燃油费、保养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违章处罚款、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应急检查、劳务人员服装、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清扫工具、防暑降温药品费、重大活动实施的突击清运产生的费用、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服务期内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五、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或生活垃圾清运等相关内容。
2、具有垃圾运输车辆相应有效的驾驶证。
3.无违法犯罪在处罚期的相关行为、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应当受到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禁止的行为。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请投标人提供下述资料各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齐福镇村建办公室(齐福镇便民服务中心内)
3.本人或单位代表执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八、开标时间、地点与方式
1.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10:00(如有特殊情况通知报名人延后)
2.地点:齐福镇二楼党委会议室
3.竞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合理低价中标
九、公告发布形式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支付服务预付款,按季度进行结算服务费。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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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