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21
地区:河北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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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和平路850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大街2号 |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2 |
| 联系人: |
吴瑞斋 |
联系人: | 朱丽丽 |
| 电话: |
03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9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河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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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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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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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1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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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2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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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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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以年末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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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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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1 |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养护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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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2 |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桥梁养护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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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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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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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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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1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养护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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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养护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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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YHSG2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桥梁养护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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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桥梁养护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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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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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3个(含3个),小于等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等时,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累计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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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标段名称与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一致。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的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给定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标段名称与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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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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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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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技术文件:100分 第二信封:评标价: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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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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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视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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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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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分。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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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3个(含3个),小于等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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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
增加 |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h.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 J.投标人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投标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K.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 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 盘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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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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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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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技术部分明标(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 |
50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 |
2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15分,每增加1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业绩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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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经理最低条件”得10分;每增加1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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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 资格与业绩 |
15 |
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总工最低条件”得10分;每增加1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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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技术部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 |
5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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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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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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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8 |
科学、合理、完善,得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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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4.8-6.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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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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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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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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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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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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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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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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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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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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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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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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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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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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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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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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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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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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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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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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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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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值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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