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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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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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中河海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兰州中河海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项目(以下简称河海段),项目起点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南关村,与G341线中川至河桥段衔接,途经河桥镇、窑街镇、海石湾镇,终点位于红古区红古镇王家口村,在海石湾互通处设置组合式枢纽互通与G6京藏高速公路衔接,主线全长约33.487公里,同步建设红古互通连接线 1.758 公里和王家口枢纽互通连接线3.6公里。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62.39亿元。
河海段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红古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8米/22.5米;王家口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全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河桥立交、窑街立交、红古立交、王家口枢纽立交)、匝道收费站2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1处、交警用房1处、服务区1处。本项目按相关规定设置完善的防排水、交通安全、服务管理等设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
范围为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项目重要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3)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4)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5)Ⅱ类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场地断层错动评价。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表1:S01河海段地震安评工点汇总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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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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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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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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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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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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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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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状工程地震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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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8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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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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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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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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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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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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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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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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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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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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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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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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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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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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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嘴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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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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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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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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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钢-混组合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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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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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窝大通河大桥(左右分幅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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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19+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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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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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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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钢-混组合箱梁+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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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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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互通(红古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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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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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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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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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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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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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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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8+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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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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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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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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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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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互通A匝道2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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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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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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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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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混组合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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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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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石湾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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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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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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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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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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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克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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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3+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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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3+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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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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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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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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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口枢纽互通(Y匝道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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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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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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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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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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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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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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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2)办理相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复;
(3)项目竣工前由于路线方案或工程规模变更需更新的报告编制、报批及获得批复等工作;
(4)与前三项有关的伴随服务;
(5)按委托方要求提供报告和图纸的印刷版及电子文本;
(6)按相关评估机构专家技术审查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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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服务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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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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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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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管理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对其质量负责,通过行业权威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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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服务周期
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S01兰州经济圈环线河桥至海石湾段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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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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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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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被列入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名录》(以截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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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业绩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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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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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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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载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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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信誉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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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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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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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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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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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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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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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国地震局地震安评从业公示人员,具备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工程场地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编制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3、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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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4.2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请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3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技术支持电话:09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4.4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单位。
5.2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参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
5.4
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楼第六电子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5开标系统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nTender/login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ndex)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jtys/c109192/xxgk_list.shtml)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中河海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虎头崖村108号兰西客货运综合枢纽中心4-6楼
联 系 人:
肖阳
电 话:178********9508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周江玥
电 话:
09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39********2458
邮 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邮政编码:730030
202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