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67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银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67
3、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医院土地范围,所有区域内的安保服务,主要承担门卫勤务,治安防范巡逻,消防安全管理,车辆出入及停车管理,医疗、交通秩序维护,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安全保卫,临时性突发事件(医疗纠纷、项目阻工等)的处置,快递包裹收发,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反恐防爆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同时积极协助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争创平安医院、创文管卫工作等,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维持医院良好的正常就医环境,确保来院就医患者的车辆停放,保证就医患者、来院人员、医护人员的人身及医院财产安全。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志坚
二、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88
三、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5元
大写:贰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元玖角伍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4、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四、合同履行
1、服务项起始日期:2026年1月16日,完成日期:2029年1月15日。服务期:1095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中医医院。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履约。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月16日
九、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中医医院
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彭根华 法定代表人:彭志坚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