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电信2025年全网客户中心系统升级工程(询比部分)-标包2:认证解码子系统(重新询比)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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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为满足全网客户中心系统服务支撑需求,对全网客户中心系统进行升级建设。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采购,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标包2 | 认证解码子系统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标包为标包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3.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认证鉴权 | 1、支持对业务系统接入认证解码子系统的合法性进行认证,包括对接系统的应用信息、业务信息、读卡器信息等关键业务入参进行解析与验证。 2、支持对接入请求进行业务处理权限鉴权,包括对时间戳的有效性进行校验、对对接系统传递的组合密钥进行验证,对对接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判断等。 |
2 | 证件信息查询 | 支持业务系统对缓存服务中存储的证件信息进行查询。 |
3.3.3响应产品业绩要求:申请人具备响应同类产品经验,提供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名制认证类相关应用软件案例,案例数量不少于1个(含),相关案例软件开发部分总金额不少于15万元人民币(含税)。
3.4响应产品测试要求:
(1)本标包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响应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标包询比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采购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询比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采购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相应标包的响应。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询比,也可以继续评审或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5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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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1 |
联 系 人: | 虢鼎锡 | 联 系 人: | 匡嫣、刘云逸飞、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
电 话: | 0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 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86 |
电子邮件: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子邮件: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