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期)五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QT01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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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期)五标段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2025〕4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巴彦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巴彦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期)五标段;
2.2 建设地点:巴彦县所辖的黑山镇、洼兴镇。
2.3 建设规模:2个图斑,图斑总面积 3.3402h㎡,项目区总面积为3.6571h㎡,主要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工程、配套工程、植被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0月10日,共计273日历天,管护工期为3年,具体时间根据各矿山施工工期延续3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管护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一期工程共分为 7 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6元。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源或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资源或环境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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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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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4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4日09 时30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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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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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巴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巴彦县石桥路元宝街1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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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北路6号4栋2单元1层2号
联 系 人:陈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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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