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01-2025-01922
项目名称: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3,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3,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63,6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运营服务周期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标,远程开标,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智慧云平台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平台远程解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异地评标或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若项目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的,抽取的评审专家为副会场所属省份专家库专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
联系方式:076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河源市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2025年)项目磋商文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zip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