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7
地区:山东
分类: 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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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NCZC09L点击登录后可查阅G | 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厂厂房及设备招商项目(二次) |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 ||
| 挂牌价格 | 76000元/年 |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住址 | 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 | |||
| 联系人 | 孙秀花 | 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64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 |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房屋 | ||
| 不动产权属 |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权属证书名称 | | |||
| 证号 | | |||
| 坐落 | | |||
| 标的四至 | 东至:张纪聪房屋后墙; | |||
| 南至:东峪村主干道; | ||||
| 西至:东峪村主干道; | ||||
| 北至:东峪村文化中心后墙;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淄川区西河镇东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厂厂房及设备进行招商。挂牌价不低于76000元/年,竞价步长为100元/年。一、招商资产情况:位于西河镇东峪村,厂房1(桶装水生产车间)面积288平方米(包括五间:制水间、灌装间、包装间、水桶存放清洗间、成品存放间);厂房2(瓶装水生产车间)面积160.6平方米(包括四间:灌装间、包装间、水瓶存放清洗间、成品存放间)。1、厂房1规格:长24米,宽12米;厂房2规格:长22米,宽7.3米。2、厂房1包含设备:桶装水生产线一套;厂房2包含设备:瓶装水生产线一套。二、招商期限和价款支付:出租期限为18年,价款一年一付,共约136.8万元。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 日期 | | |||
| 价格 (万元) | | |||
| 备案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 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 竞价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正向(加价) | |||
| 报价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
| 网上报名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 其他 |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5年12月05日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 | 纪诺 | |||
| 电话 | 053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交易机构 | 西河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 联系人 | 田春苗 | |||
| 电话 | 053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技术咨询电话 | 051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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