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5
地区:广东
分类: 其他
点击收藏
| 项目编号 | ZZCQ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49_3 |
|---|---|
| 项目名称 |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沙井蚝四股份合作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134,24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1-2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销售形式:单套销售。任一挂牌周期满已有意向买方报名登记的房产至确定成交前被锁定,锁定期间不再接受报名。 2、挂牌期满后,任一标的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买方的,由联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每套房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方的,在联交所组织下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买方。 3、意向买方报名所提交的材料,详见《意向买方报名资料清单》。 4、意向买方一经签署了《意向购房登记表》、《意向购买委托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 5、标的房产按现状销售,过户后标的房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房产成交金额。 6、意向买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信用及贷款等各类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如被确定为买方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网签、按揭、抵押等,均视为违约,买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标的房产按现状销售,意向买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楼盘的配套、房地产共有部位、共有设施及房产的质量,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自愿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不因任何理由向卖方和深圳联交所提出抗辩;买方购买后对标的房产提出异议的,卖方和深圳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买方承诺知悉并确定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购买深圳房产或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资格条件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9、标的房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方接到卖方相关过户手续通知后,需要依法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否则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支付的相关成交价款。 10、意向买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本次房产买方。 11、交易成功后买方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卖方账户,并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卖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12、交易成功后买方采用按揭付款的,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首期款缴纳至卖方账户,买方在接到办理按揭手续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联交所指定地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贷款资料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13、在产权交易价款未全额支付的情况下,不得办理产权交割和变更手续。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