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桂山渔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桂山渔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万山区桂山镇桂山岛,拟建渔业执法船泊位24个、渔船泊位184个、加水泊位1个、斜坡道1个以及码头前沿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等。新建渔业执法船码头面积1952平方米、渔业码头面积3385平方米、加水码头面积360平方米,新建斜坡道面积390平方米,引桥和联系桥7座,浮码头迁移1项,配套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导助航等设施,临时工程1项。
物资名称:粉煤灰
数 量:880.7吨
技术规格:粉煤灰的质量应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规范要求。
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牛头岛搅拌站
交 货 期:2025年12月~2027年5月
其 他:供方负责运输,用运输船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费用由供方承担,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资质,报价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2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2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