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各投标人:
现针对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建办公楼项目施工总承包,作如下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页,9.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3)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须提供对应开户银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查。疑问:提供带有授信银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的银行授信合同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文件?
答:投标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对应开户银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带有授信银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的银行授信合同符合要求。
问题2、因为文件大小原因,评分条件中的获奖证明材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执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9.2入围条件的获奖材料可否只放获奖证书,并放在其他材料里。
答:投标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资料,如因获奖证明资料文件大小原因,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中,"(2)投标人提供的在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
特此澄清!
招标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