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海基地二期(2)及镇海其他需求视频监视设备(招标编号:NWZ251124-3431-10393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视频监视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镇海基地二期(2)及镇海其他需求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安防控制系统 |
1.000 |
批 |
| 2 |
生产监视系统 |
1.000 |
批 |
| 3 |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
1.000 |
批 |
| 4 |
安防控制系统配件 |
1.000 |
批 |
| 5 |
视频监视设备 |
1.000 |
批 |
| 6 |
信息管理系统 |
1.000 |
批 |
| 7 |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
1.000 |
批 |
| 8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软件、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器、控制键盘
等设备应为自有品牌,不应为OEM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应文件说明。
(2)生产商或其控股公司需具有产品及平台开发体系CMMI5证书。
(3)投标商能为其设备的兼容性、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含本技术文件内的第三方
产品),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条款提供盖投标商公司公章的承诺函。
(4)投标商提供的设备为市场上主流产品,投标商提供设备说明书下载,不允许提
供项目特供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承诺文件及官网截屏,以备核查。
(5)须按照附表1(见技术文件)提供的短名单要求选择投标商,等同的品牌认定由投标人在投标
之前向招标人申请认定,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投标。
(6)为满足镇海炼化复杂使用环境,投标商所供产品需根据镇海炼化实际需求提供
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如镜头变倍调整、延长线缆长度等),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不降低。
(7)投标商具有防爆产品(含机芯)生产能力,应提供有效期内的CCC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和防爆合格证,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8)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供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设备应支持IPv6网络协议,
不存在中、高危安全漏洞,满足镇海炼化信息安全要求。
(9)所有投标产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证供应,如遇产品停产或升级,需提供厂
家公告和说明,停产替代产品或升级产品性能参数不能低于原型号的性能参数,且价格不
变。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10)★摄像机、录像机、磁盘阵列器等视频监控设备要求登录帐户的口令长度至少保
障为8位,且为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中至少3类的组合的设置功能,数
字、字母和特殊符号如下所示:英语字母:a ,b,c ,…z,A,B,C…Z;阿拉伯数字 :
0,1 ,2 ,… 9;特殊符号:@,#,$,%,*,…
(11)投标商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十个工作日内派原厂工程师到业主现场开展
视频监控系统调研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软件(含基线版和完整版)所有功能模块验证工作,
所有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达不到招标要求的,由入围的备选供应商递
补。其他要求应执行《镇海炼化物资供应资源市场管理细则》。投标时要求提供承诺函。
(12)投标商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三个月内提供业主指定的核心设备样机至现
场,由业主对设备关键技术参数进行复核并通过业主验收,投标时要求提供承诺函。
(13)★为及时响应镇海炼化供货时效性、缩短设备维修周期提升故障处理效率,投标
商需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核心关键设备(见附表2)(见技术文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以满足项目24小时
内紧急供货的需求,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投标商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对带▲的满足情况,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及以上时,将被认为不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15)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必须满足项,投标商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对带★的满足情况,如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被否决。1、一家联合体限定为一家生产商和一家授权服务商。一家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服务商,需要提供授权文件。
2、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见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12日17时0分
至
2025年11月17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左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1月2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义红
联系人:
左玮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
0574-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如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