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06
地区:湖北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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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9F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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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420113-83-03-0423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育才路399号(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校内)。 建设规模: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为12281.28平方米的汽车实训楼和一栋建筑面积为479.92的设备房,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给排水、低压配电、室外路面及绿化等内容。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51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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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完工、竣工验收、行业验收、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建设内容,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交付使用。设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完成该项目的设计以及工程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工作等。采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主体及装修、绿建标识、室内外供配电、室内外消防、室内外供排水、园林景观、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设备用房的供配电及消防功能,需满足整个项目一期场地的使用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协助招标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许可相关报规报批报建及验收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01 合同估算价:51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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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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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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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2)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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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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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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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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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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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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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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