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区域医疗信息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意见征求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蓥市区域医疗信息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以医共体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需求为导向,在遵循国家卫健委、四川省卫健委及广安市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医疗数据中心和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和整合华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促进医疗资源的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统一监管和考核,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层级清晰,布局合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密切协作的新型医疗服务保障体系,从而提高全市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益。
二、变更信息
1.华蓥市区域医疗信息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意见征求公告中"四、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变更为"四、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8日”。
2.华蓥市区域医疗信息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意见征求公告中"六、补充事宜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华蓥市人民医院。
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异议函正本1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事项的需提供);
(五)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以上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变更为" 六、征求内容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是否存在倾向性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问题,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华蓥市人民医院。
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异议函正本1份(格式自拟);
(二)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事宜的需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事项的需提供);
(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事项的需提供);
(六)提供整个项目的报价单(格式自拟);
(七)以上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华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826-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望月街27号
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qq.com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