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已经由丹阳市农业农村局以丹农[2025]10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吕城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吕城镇蔡塔村、留庄村、中心村、运河村、花龙村;
 (2)项目规模:改造提升面积1.4万亩;
 (3)工程批复概算金额:3490.00万元;
 (4)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缺一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2025年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7)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0)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时关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要求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的基础证明相关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如承诺函等其他投标材料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11)依据苏财购【2025】65号文(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 6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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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设计: 
 | 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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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似业绩: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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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答辩: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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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 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除因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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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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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投标报价 
 | 64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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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施工组织设计 
 | 3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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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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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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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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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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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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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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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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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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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类似业绩 
 | 3 
 |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农田水利项目(2200万元及以上)施工的,有一个得 1分,满分为 3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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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项目经理答辩 
 | 5 
 |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对拟派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参与现场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注:本项目为现场答辩,答辩过程采用暗标方式,答辩题目在评标现场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并完成签到,逾期视为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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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 日-2025年11月4 日。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https://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指南-CA签章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0万元整,可采取网银(或者电汇)、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交纳,鼓励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
 1、网银(或者电汇)形式: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或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账号:填写报名信息后投标单位可挑选以上银行自动生成"子账户”信息,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2、投标人若采用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将相关缴纳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执行。
 3、本项目鼓励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后可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参照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镇政服[2023]45号)的规定执行。
 注:(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5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联系。
 (2)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操作指南—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3)投标人电汇时务必标注标段名称和汇款单位,以便查询及退还。
 (4)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5)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0 日上午9时30分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s://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