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27
地区:四川
分类: 房屋租赁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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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R2025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 项目名称 |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启源钢模租赁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662,5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0-2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启源钢模租赁有限公司所持废旧轮扣式钢管脚手架,本次分为7个资产包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每个资产包单独转让。转让标的具体材质、类型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所处位置、重量等信息具体详见《资产信息表》。 2.本次转让标的按废旧资产转让,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以上信息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最终成交后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3.关于税费的约定: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发票,每个资产包具体税率见《资产信息表》。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并同意其条款。履约保证金按照交易价款的5%收取。受让方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交付)。转让方确认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交易价款支付、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5.关于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的约定: (1)交付地点:转让方在标的存放地点交付标的,存放地点详见《资产信息表》。 (2)转让方应在受让方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次日起开始向受让方交付转让标的。转让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各资产包受让方具体交付时间以及交付批次,转让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QQ。 (3)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后,由受让方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将转让标的运送至转让方指定的过磅地点称重,转让方保证交易标的过磅的重量与挂牌公告中《资产信息表》披露的重量保持一致,最终按照《资产信息表》进行交付。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通知要求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称重、交付、装卸、搬运,并应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称重、交付、装卸、搬运工作。 (4)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30个日历日内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受让方应按照2万元人民币/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保管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中扣除。 (5)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仍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标的自行处理。 (6)特别提示:在交付过程中,废旧资产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极端波动,受让方不得以价格波动为由要求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提前交付资产。 6.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资产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3)装卸、搬运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受让方自资产交付之时起,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特别提示:受让方在交付现场必须使用转让方提供的工人、设备进行装车,装车费用为15元人民币/吨。另外,过磅地点由转让方在转让标的存放地点附近指定,受让方须承担交易标的过磅产生的费用,费用由受让方单独向提供磅秤单位支付,相关票据,收据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提供磅秤单位协商。 7.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表面水泥,堵头及锈斑等。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标的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标的的相关权利在实现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8.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等文件。 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10.转让方联系方式:罗爽瑞,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41。 11.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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