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审计部2025-2026年度中航信延伸审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审计部2025-2026年度中航信延伸审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对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南航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延伸审计(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延伸审计),并参考鉴证业务国际准则(ISAE)第3402号——"服务类组织控制鉴证报告”的标准出具报告。
本次采购通过询比采购选聘1家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有限公司和江西航空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提供2年信息系统延伸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具备相应会计师资质及从业经验的审计人员,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要求的范围开展审计并出具报告。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年)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2025-2026年度中航信延伸审计服务
| 2
| 300,000
| 600,000
| 税率6%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本项目价格评审以不含税价为准。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询比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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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中航信延伸审计服务
| 北京
| 1.服务要求 (1)制定详细、完善的工作计划表,包括项目各阶段时间安排、工作内容、驻场时间安排、阶段成果、验收方式、如何在项目全程保证有效性和科学性等。 (2)运用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保证工作高效完成。 (3)建立完善有效的沟通机制,负责对接南航股份年报审计师,根据年报审计师要求的范围开展信息系统延伸审计。 2.团队配置及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作为信息系统延伸审计报告的签字人,为事务所合伙人,具备CPA资格和ISAE3402鉴证服务经验。 (2)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至少1人,至少具备10年(含)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在本项目中投入时间充分,每年度驻场时间占现场工作时间的50%(含)以上。 (3)团队成员 团队成员至少3人具有从事ISAE3402鉴证服务项目5年以上的审计工作经验,每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个工作日。 (4)团队稳定性 团队配置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调整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 3.其他要求 (1)可为采购人免费提供航信系统的相关管理培训以及IT审计培训。 (2)由于项目实际审计工作量可能在实施过程中有所调整,承诺审计工作量未超过双方商定审计工作量的15%,不额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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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9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提供第三方信息系统内控审计服务并出具ISAE3402报告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10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ms/nfhk/webfile/bzzx/czzn/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6.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3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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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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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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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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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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