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9-28
地区:四川
分类: 营业厅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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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2025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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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409,418.9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9-2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处置的标的为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2025年第一批),共计7个标的:其中位于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贡井区贡井街盐工新村、自流井区白节滩、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自流井区五星街的5个标的持有人为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自流井区火车站路的2个标的持有人为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该2个标的委托给转让方代为处置。 2.标的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59号(纺织厂原车队仓库)不动产证号为: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标的的权证建筑面积为704.34㎡、土地总面积174954.2㎡,本次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变,土地仅转让部分面积,实际转让土地面积经四川衡玖房地产评估测绘公司测绘为4393.6㎡。 3.标的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10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白节滩居委会商业步行街负1层A0-30号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西侧川南干警培训综合楼)交通苑房产,3个标的出租中,标的的承租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标的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远达五星商业城8号楼5、6号房产、贡井区贡井街盐工新村居委会13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89号房产目前空置中;标的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59号临时租用中。 4.标的水、电、气皆通。标的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营业用房、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工业用地/其他、仓储用地/其它等,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详见资产信息表、权属证明、测绘报告。 5.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标的加价幅度0.05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6.本次处置标的查看地点: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贡井区贡井街盐工新村、自流井区白节滩、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自流井区五星街、大安区凉高山街、自流井区火车站路。 7.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87。 二、重大事项 1.实地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2.购房政策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标的面积 (1)标的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10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白节滩居委会商业步行街负1层A0-30号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西侧川南干警培训综合楼)交通苑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远达五星商业城8号楼5、6号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火车站路89号房产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原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原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为准办理权利证书,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2)标的标的自贡市大安区采石路59号的不动产证号为: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自贡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号。标的的权证建筑面积为704.34㎡、土地总面积174954.2㎡,另有附属构筑物2栋的建筑面积为416平方米。本次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变,土地仅转让部分面积,实际转让土地面积经xx测绘公司测绘为4393.6㎡。标的成功受让后,以转让标的的实际面积为准办理权利证书,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4.标的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10组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白节滩居委会商业步行街负1层A0-30号房产、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西侧川南干警培训综合楼)交通苑房产,3个标的出租中,标的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按过程按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自愿放弃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5.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等他项限制权利。 6.标的交接 标的按现状转让、现状移交,标的的清场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目前为租赁状态的,受让方需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受让成功后,在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作废;转让方已预收的原承租户房屋租金由转让方划转至受让方账户(意向受让方可在转让方处查阅报名标的的租赁合同)。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月内,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成功办理、完成交易标的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8.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测绘报告。 三、相关费用 1.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转让标的成交后转、受双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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