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随着煤层气的生产,煤层原生结构破碎产生煤粉,水流速度不足以将煤粉带出,造成渗流通道堵塞,渗透率下降,煤层气井产能衰减。应用氮气解堵技术,通过向地层内注入泡沫流体,扰动滞留煤粉,同时在返排过程中,利用氮气泡沫的高返排性能,将井筒内的煤粉及颗粒携带至地面,从而达到疏通井眼通道,改善煤储层渗透性,可有效解决井眼堵塞等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单井产气量的目的。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8131/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预计时间为 2025年11月1日至 2028年10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晋太分公司所辖区域内生产井提供氮气洗井、氮气泡沫解堵服务。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吕梁市、长治市、太原市、晋中市,河南省焦作市、新乡市,安徽省宿州市、淮南市等晋太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生产井范围内,具体以任务通知书为主。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所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取消相关许可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认证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中氮气解堵技术服务不少于5井次。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内容(体现氮气解堵技术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6定标策略:当有效投标人≥4名时,采用一主一备,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选合同。主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招标方评定出现质量、供应或诚信问题,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启用备选合同,同时终止主合同并将供货商清退出招标人服务市场。当有效投标人=3名时,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并执行,当有效投标人<3名时,由招标人对竞争性进行分析,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与排名第一的有效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执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随着煤层气的生产,煤层原生结构破碎产生煤粉,水流速度不足以将煤粉带出,造成渗流通道堵塞,渗透率下降,煤层气井产能衰减。应用氮气解堵技术,通过向地层内注入泡沫流体,扰动滞留煤粉,同时在返排过程中,利用氮气泡沫的高返排性能,将井筒内的煤粉及颗粒携带至地面,从而达到疏通井眼通道,改善煤储层渗透性,可有效解决井眼堵塞等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单井产气量的目的。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8131/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预计时间为 2025年11月1日至 2028年10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晋太分公司所辖区域内生产井提供氮气洗井、氮气泡沫解堵服务。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吕梁市、长治市、太原市、晋中市,河南省焦作市、新乡市,安徽省宿州市、淮南市等晋太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生产井范围内,具体以任务通知书为主。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所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取消相关许可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认证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中氮气解堵技术服务不少于5井次。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内容(体现氮气解堵技术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6定标策略:当有效投标人≥4名时,采用一主一备,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选合同。主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招标方评定出现质量、供应或诚信问题,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启用备选合同,同时终止主合同并将供货商清退出招标人服务市场。当有效投标人=3名时,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并执行,当有效投标人<3名时,由招标人对竞争性进行分析,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与排名第一的有效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执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中联公司-晋太分公司氮气解堵技术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