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辖区非机动车公共泊位智慧化提质升级项目有偿使用权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湛江市市辖区非机动车公共泊位智慧化提质升级项目有偿使用权(招标项目编号:ZJCQ2025-46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JCQ2025-467
二、项目名称:湛江市市辖区非机动车公共泊位智慧化提质升级项目有偿使用权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有偿使用费用组成,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为313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83万元,有偿使用费用5000万元,总投资合计8418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情况:
项目拟新增公共泊位213935个,车位分布范围覆盖赤坎区(55950个)、霞山区(70350个)、经开区(50785个)、麻章区(20250个)、坡头区(16600个)。建设内容为非机动车公共泊位划线,智能化建设(包含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配置摄像监控设备、换充电设备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等。(换充电设备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需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城市需求及公共资源实际情况进行规划,不得影响拟实施区域已建成的换充电设备,建设前需将规划方案向招标人审批,并按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工程报建报批手续)。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10年,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即从签订项目有偿使用权协议之日起后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8年,自约定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8日/时/分(北京时间)
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为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形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5年9月24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ggzy-portal/index.htm1#/440800/index)(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2号多功能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9-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22
传真:/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湛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
电话:/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