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2506-330200-04-02-289474批准建设,养护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起于北岸嘉兴市郑家埭,止于南岸慈溪市水陆湾。
2.2建设内容:杭州湾跨海大桥是中国浙江境内连接嘉兴市和宁波市的跨海大桥,位于杭州湾海域之上,是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组成部分之一,大桥全长36公里。本次改造内容为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北航道桥景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雾灯电缆改造等。
2.3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北航道桥景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雾灯电缆改造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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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招标工期:270日历天(含3个月试运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1个标段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照明改造工程或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慈溪市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联 系 人:谢伟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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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孙碧君、陈聪枭、陈依杭、黄斌、王皓、王灿、俞蒙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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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