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徐州分行本部新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基础性装修子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徐州分行本部新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徐州市云龙区审批局以徐云审批备[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秦郡路1号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三区3(原6)号楼;
2.1.2建设规模:兴业银行徐州分行本部新大楼1-6层、8层(局部)、9-10层、21层,装修建筑面积约14221.74㎡;
2.1.3合同估算价:约22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共分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墙体、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吊顶及与装修工程相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6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0万元且装修建筑面积≥11000㎡的建筑(不含住宅、宿舍、厂房、仓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外幕墙的业绩须扣除外幕墙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和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如不能体现装修合同金额和装修建筑面积的,须同时提供该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可满足上述指标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与竣工验收证明一起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1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业绩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信用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信用分也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0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0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分);
(6)文明施工、环保、扬尘污染防治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0.5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5分);
(8)BIM信息技术的使用(2.0分)
(9)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0分);
7.3.2投标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须为牵头人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2年06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7.3.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6)。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装饰装修)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81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4.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4.2.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8%,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7.4.2.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10.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1. 联系方式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