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已由关于齐齐哈尔等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72号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90%: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齐齐哈尔农场场直新建给水一次网7514米,改造二次加压泵站3座;新建污水管线2864米;扩建污水处理厂742.16改造屋面55903.65平方米;改造消防泵房518.48平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9673.74平方米;新建人行道2335.84平方米;新建路缘石1780.5米;新建混凝土侧石1145.96米;更换给水阀门井92座;更换污水管线1247米;更换检查井至地沟内污水管线1254米;更换污水井180座;清掏污水管线14356米;清掏化粪池35座;更换一层污水管道1516米;更换给水管线728米;更换室内地沟内给水管道3070米;新建室外采暖外网131米;改造商服及住宅消防设施1项;改造消防外网1项;新建停车位468.12平方米等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11月426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单位2025年月至2025年月的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等、、、、2022年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01月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3.5.2022年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09月09时2025年22日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2025年22日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09月09时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拒绝本项目投标资格。9.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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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白女士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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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045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2. 1 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电话: 045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名称: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号电话: 045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 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年0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