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一工区标段项目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一工区标段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城市,本标段线路总长6.03km,起止里程为:-K0+47.68-K5+986.1。路线东西走向,起点在既有京台峄山互通北侧一公里处,设置峄山枢纽与京台高速交汇,向西经丁岭村南,上跨交汇临菏路,设置丁岭互通连接临菏路,一路向西经存里村北,在赵家洼村南通道上跨地方路,接主线路基桥涵二工区起点,标段结束。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采用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编号:FA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79;招标主要为商品混凝土,使用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此次招标设备不分包件,招标物资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
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按每批次《商品混凝土供货计划单》约定的货款总额计算,预付比例为该批次货款总额的97%,剩余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此滚动支付。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
10.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