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渣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陆丰海工护岸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半岛以南约8km的田尾山,行政区划属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本工程范围包括取水导流堤、取水临时围堰(不包括围堰段防渗墙)、拦污工程、通导工程、取水明渠疏浚、西南护岸(含后方排洪沟)、取水头部构筑物及直立翼墙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配套措施及服务等工作,含招标图纸上的所有项目以及核电程序、现行法规要求的所有工作。
2.1.2 陆丰取水暗涵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半岛以南约8km的田尾山,行政区划属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本工程项目主体施工内容:取水暗涵:采用两机一洞布置,预留一条检修暗涵,长度分别为439m、451m和471.4m,有效洞径8.0m;防渗墙:约950.3m塑形混凝土防渗墙;排洪沟:钢筋混凝土排洪沟,新建排洪沟1主沟长874m、支沟长199.63m;排洪沟2主沟长739.85m(扣掉护岸段)、支沟长632m;拆除原西排洪沟861m。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
包件一(陆丰取水暗涵项目)矿渣粉4800吨,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矿渣粉质量标准》),如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报价无效,中标候选人资质将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确定中标。
包件二(陆丰海工护岸项目)矿渣粉9300吨,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矿渣粉质量标准》),如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报价无效,中标候选人资质将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确定中标。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中交四航局陆丰海工护岸及陆丰取水暗涵项目部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月结,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双方对账完成后的10天内按照结算数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于6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7%款项,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质保期为交货后6个月。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2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3个矿渣粉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111:00至2025-8-1611: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8-1611: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22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系统服务费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