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7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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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于 <2025年07月04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9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0>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0>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0>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江荣> |
<刘畅> |
<黄阳鹏> |
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证书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45>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71>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30日>至 <2025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16号;
联系人:<陈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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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机构:<通城县竟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隽水镇锡山路27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99>
3、行政监督部门:<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356号>
联系人:<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0715-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通城县竟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