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21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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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涉案物品一批(2025年第三批) | 项目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 |
委托方 | 珠海市公安局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075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04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公安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其他 |
项目概况 | 1、第一"标的”:为酒一批,(交易底价:911409.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2、第二"标的”:为化妆品、电子产品、燕窝等一批,(交易底价:431693.00元,保证金:9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3、第三"标的”:为电子产品一批,(交易底价:262598.00元,保证金:5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4、第四"标的”:为照相机等一批,(交易底价:48446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5、第五"标的”:为衣服、鞋、包一批,(交易底价:483505.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6、第六"标的”:为化妆品、干货等一批,(交易底价:426488.00元,保证金:9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7、第七"标的”:为鱼胶一批,(交易底价:437351.00元,保证金:90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上述"标的”具体规格和型号详见《涉案物品详细清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标的”为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依法处置的涉案财物(不涉及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依法处置的侵权货物),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 2、所有竞价“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所列品牌、型号、容量、规格、清单,均为参考。委托方和交易中心声明不承担“标的”品质、真伪、安全性能、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竞价物品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接受竞价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权利负担。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标的”干货类涉案物品重量包含必要包装(±5%)。 5、本“标的”干货类涉案物品的重量可能因为气候、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与中标取货时的重量有较大差别。 6、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和真伪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7、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8、转让方向中标人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如品质、真伪等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 9、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査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网上报名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真伪等提出异议。 10、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可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11、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2、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3、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4、“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处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5、中标人须提供中标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方可提货(中标人为个人的,必须由中标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中标人为公司的,必须由公司法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 16、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7、看货时间(二天):第一“标的”、第二“标的”、第三“标的”、第四“标的”、第五“标的”、第六“标的”、第七“标的”看货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报名人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看货,看货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及纸质版保证金缴纳证明。报名人如不能来现场看货,可以委托1人前来代替看货,除出示以上证明外,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因看货时间为工作日,需提前预约(看货当天不接受预约),且每一个报名账号只限2人看货。报名人未看货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公开交易货物完全了解且认同对“标的”物披露事项的信息。看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滨海楼酒店后面(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饭堂旁),联系人:裴警官、舒警官,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95。 18、具体事项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9、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竞买。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7月21日9时至2025年8月5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5年8月5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29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 |||
备注 | |||
1、本项目质疑及投诉处理人:裴警官、舒警官,联系电话:075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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