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工程车辆采购,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工程车辆采购;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3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4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接到发货通知单后7日历天内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5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要求,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
2.7招标范围:电动叉车、电动曲臂登高车、电动直臂登高车、电动液压登高平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应包含下列任意一类产品的供货:电动叉车/电动曲臂登高车/电动直臂登高车/电动液压登高平台(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内容为准);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或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8月8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5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81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皇女士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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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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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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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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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