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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 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07-05

地区:云南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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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 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f76335ef-2e1a-4f56-8296-91a227b692ec
资金来源: 国资 91.03% 自筹 8.97% 贷款 % 外资 % f76335ef-2e1a-4f56-8296-91a227b692ec
建设规模: 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建筑面积:5861.46 ㎡;二期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849.44 ㎡。本次主要内容如下:建筑高度 15.25m,建筑面积 5941.50 ㎡,生产厂房 1 座;建筑高度 23.45m,建筑面积 1428.08 ㎡,展示中心 1 座,建筑高度 5.55m,建筑面积 341.32 ㎡,员工生活区 1 座,拟建场地内石材路面 775.21 ㎡,混泥土路面 2473.47 ㎡,拟建绿化 1000 ㎡。f76335ef-2e1a-4f56-8296-91a227b692e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德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7-0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omePage)选择"迪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曹老师
办公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1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雪艳、段云飞、陈大伟
办公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6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29 移动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001
标段名称: 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7-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7-28 09:30
开标地点: 德钦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669.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德钦县葡萄产业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EPC招标所涉及的设计和施工部分内容,其工作范围为: 2.6.1设计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服务及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行政部门的设计审批手续等。 2.6.2施工部分包括: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6.3国家其他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内容(如涉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人员要求: 3.7.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 3.7.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单位提供); 3.7.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3.6.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总承包业绩,本单位须在业绩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设计工作单位提供。 3.6.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总承包业绩,本单位须在业绩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并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附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5.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3.6业绩要求: 3.6.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总承包业绩,本单位须在业绩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设计工作单位提供。 3.6.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总承包业绩,本单位须在业绩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3.7人员要求: 3.7.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 3.7.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单位提供); 3.7.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3.8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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