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纳米气凝胶保温材料及制品框架协议矿物棉制品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委托,现对
广州分公司纳米气凝胶保温材料及制品框架协议矿物棉制品
所需
矿物棉制品
进行
单项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50805-0353-085540
2. 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纳米气凝胶保温材料及制品框架协议矿物棉制品。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矿物棉制品 |
1.000 |
平方米 |
2 |
气凝胶制品 |
1.000 |
立方米 |
4. 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广州分公司仓库区或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6.1.2 财务要求。
无
6.1.3 业绩要求。
无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6.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绝热保温技术要求”,含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技术要求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承诺免费提供试用所需的材料,可以到生产线上直接抽取试用材料。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及盖公章。试用要求如下:1、工况条件:满足中石化质量提升规定要求,按照操作温度420℃前提下,其中散热损失不大于142W/㎡,厚度不能超过按《中国石化防护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计算的结果,管道长度20米,管径377mm、219 mm、325 mm或530均有可能。2、参与试用实验的产品为A级产品。
(3)承诺小批量送货,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及盖公章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7月3日10时10分至2025年7月9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华南招标中心
技术咨询联系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
付依丹
联系人:
张桂洲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3
电话:
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华南招标中心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