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一次性桶水灌装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QTZX-GC-2025-13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一次性桶水灌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由那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 目招
标人为那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 已落实 , 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名称 :那曲市一次性桶水灌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 目编号 :QTZX-GC-2025-13
2.3 建设地点 :那曲市色尼区第三净水厂东侧
2.4 建设规模:综合处理间1间为1176.25㎡,变电所1座337.91㎡及生产设备安装。 (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
2.4招标范 围 : 那曲市一次性桶水灌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工程设计 (含初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 、采购 、总承包管理 、整体移交 、配合竣工验收 、工程保修期内的 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 门的审查。
2.6.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 目相应 的设计 、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信誉 良好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资质)。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配备 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今 至少提供 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类似建筑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可以是在建业绩或已完工业绩)。
3.5 财务要求 :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依法 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 目投标)。
3.7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 的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 。提供"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 网站 、西藏 自治 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和信用 中 国 网站 "查询 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 ,不得参加本次 招投标活动 ;行政处罚记录不影 响本项 目投标)。
3.8 本项 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及 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及 以上资质 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 的设计施工一体化 的联合体投标 ,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 目 的所有 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 )须完成在藏备案 。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 由 牵头人在西藏 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 易 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1名项目经理 、1名技术负责人和1名安全员)。
3.10 招标人公开 已经完成 的项 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文件 的 ,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经依法评标 、定标 ,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 2025年 6月 21日,前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市发改委院内)羌塘咨询公司105办公室线下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 2025年 6月 21日,前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市发改委院内)羌塘咨询公司105办公室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执行线下开标和线下评审,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为:西藏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那曲羌塘大厦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 7月 8日10 时 10 分。
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 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 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6.3 本项目采取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 ,投标人需到达现场。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执行《 关于调整2016西藏 自治 区建设工程 费用定额 中税金 的通知 》藏建招〔2019〕 36号 的相关规定。
8.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 间必须严格按照《 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 》执行 , 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 、环保部门备案。
8.3按照 中共那 曲市委员会办公室 、那 曲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那 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 程建设领域拖欠农 民工工 资 问题 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 (那委办〔2019〕 9号)文件 " 招标投标前 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 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出具 的 " 无欠薪 ”证 明 ,住建 部 门对招投标企业 " 无欠薪 ”证 明 、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 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 ”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 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 ” 证明 (证 明 中会注 明有效期 , 在有效期 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 该证 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 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未开具企业 " 无欠薪 ”证明或证 明超 出有效期 的企业 ,住建部 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 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 严格执 行《 关于在全 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的通 知》 (藏建市管〔 2019〕 38号) 文件相 关要求 ,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 ,切实做好农 民工工资支 付工作 ,保 障农 民工合法权益。
8.4本项 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 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藏建招 [2018]195号 )文件和《 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 负担推动保 函 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 关事宜 的通知 》(藏建市 函 [2021]4号 )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 函或保单 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西藏 自治 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等七部 门关于修订《 西藏 自治 区建筑 市场 信 用管理办 法 (试行)》 的通知 (藏建市管 [2022]155号) 的规定要求。
8.6项 目执行西藏 自治 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的通知 》 (藏建市管 [2023]228号 ) 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那曲大厦3楼
联系人:宁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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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那曲羌塘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辽宁路8号(市发展改革委院内)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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