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16
地区:广东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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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1301-202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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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1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5-06-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交易条件说明一、交易标的内容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州市惠城区桥东朱屋墩12号一楼商场,出租面积为81.85平方米。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本项目以实际现状(原租户撤离后)为准进行交易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一)竞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竞价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竞价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二)租赁期限:1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三)标的用途:1.该商场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四)竞价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整(?1,200.00元)。三、交易方式(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伍拾元递增,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二)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四)交易保证金约定: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四、特别说明(请认真阅读)1、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对交易标的现状已经确认,应承担参与竞价产生的一切责任。2、竞价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我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交易标的所在地省市相关规定中止或撤回交易。4、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5、项目成交后,请竞得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竞得方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实物图请点击"实物图”查看。租赁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六、声明上述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以双方签订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及其他书面文件(如有)为准。意向竞买人可与卖方联系到标的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廖小姐 075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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