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16
地区:广东
分类:
点击收藏
项目编号 | GR2025GD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0.2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6-16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挂牌底价不含税,税率为13%;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转让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之外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处于闲置状态,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瑕疵等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标的资产的移交以实际的现场清点和受让方确认为准,品质、数量等如有偏差,成交金额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补偿或赔偿。 3、受让方应于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确认的合同范本内容、格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统一划转。 4、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期缴纳各类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5、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预约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间工作日内联系预约看样,看样联系电话:075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6、意向受让方应考虑办理所有变卖标的资产等相关许可及协调工作,上述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受让方在接收标的物及清理现场过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差错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8、由于转让方所售是废(旧)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转让方对所售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9、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免除。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惠正资评报字[2025]第ZP01043号)、《资产交易合同》范本相关挂牌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