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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精选项目 > 精选项目详情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5-06-13

地区:湖南

分类: 机关单位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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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2-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巷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际商厦14006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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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1 878000
 合计金额小写: 87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委托管理期限:定点两年,本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该服务项目的第二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1.1.1建立健全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将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1.1.2建立各类委托管理设备及房屋的台账,台账相符率达到99%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1.1.3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1.1.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各项综合管理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1.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范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长沙县管理部、芙蓉区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科技信息处等办公楼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的卫生工作,保洁面积约10382.51㎡。
1.2.1道路及停车场(库)、绿化区等公共场地的保洁道路地面、广场地面、绿化区内大件垃圾≤1 件。
1.2.2办公用房公共部位保洁
1.2.2.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1.2.2.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1.2.2.3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1.2.2.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1.2.2.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1.2.2.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1.2.2.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1.2.2.8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
1.2.2.9地毯整洁,无污渍。
1.2.2.10玻璃幕墙明亮、无污渍,横档无明显积灰。
1.2.3电梯保洁
1.2.3.1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2.3.2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1.2.3.3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
1.2.3.4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2.4卫生间保洁
1.2.4.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4.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2.4.3地面整洁、无污渍、无积水。
1.2.4.4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2.4.5 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2.5垃圾分类、垃圾清运
1.2.5.1根据《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实行分收分运。
1.2.5.2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1.2.6卫生消杀
1.2.6.1 无老鼠活动迹象。
1.2.6.2 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活动迹象。
1.2.6.3 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1.2.7 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注:不含外墙清洗、大理石晶面处理、地毯清洗等服务。
1.2.8耗材费用
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及易耗品(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等)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1.3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负责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长沙县管理部、芙蓉区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办公区域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值班;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工作,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共计大门出入口4个,大门开放时间为07:00-19:00.
1.3.1出入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1.3.1.1建立物业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物业安全。
1.3.1.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1.3.1.3设定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1.3.1.4内部车辆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登记,车辆识别率100%。
1.3.1.5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保持进出通道畅通。
1.3.2 日常巡查
1.3.2.1 设置专门 24 小时巡查岗位,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 100%。
1.3.2.2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3.3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响应率 100%,突发事件处置率 100%,突发事件演练率 100%。
1.3.4 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值班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值班岗位。
1.3.5 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1.4绿化养护服务
范围:室内外绿化的养护,绿化面积约300㎡,其中绿篱300㎡
1.4.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1.4.2 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1.4.3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1.4.4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污物,水面打捞及时,无漂浮杂物。
1.4.5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注:不含花卉摆放养护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绿化所需肥料、农药、补种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5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负责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办公楼公共设备设施的巡查和零星维修;
1.5.1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不含电梯)
1.5.1.1确保物业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5.1.2及时完成各项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 100%。
1.5.2电梯维护
1.5.2.1 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1.5.2.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完备,定期安排维护保养|(由电梯维保公司负责)。
1.5.2.3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应在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通知甲方指定的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1.5.3配电室值班
1.5.3.1物业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 重点检测,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1.5.3.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 房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值班岗位,值班及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5.3.3建立24 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
1.5.3.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区域的照明、指示灯具的线路、开关要保障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1.5.3.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灯光亮化设施。
1.5.4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运行维护
1.5.4.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漏滴水现象。
1.5.4.2定期巡检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 状态,当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配合甲方指定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 100%。
1.5.5消防系统维修维护
1.5.5.1每月系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保证完好率 100%。
1.5.5.2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1.5.6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1.5.7耗材费用
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维零星修维护等相关费用100元之内(不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单次维修金额超过100元的。由甲方承担,因物业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会议服务
1.6.1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
1.6.2做好会议室的音响服务,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1.6.3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会议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注:不含多功能厅、礼堂等场所的会议服务。
1.7智能车位服务
服务内容:负责智能车位的操作、停放管理,按照智能车位使用要求进行管理并提供操作服务。
1.7.1建立车位管理服务制度;
1.7.2按照甲方规定操作和管理智能车位;
1.7.3每日对车位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7.4操作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1.7.5必须在使用前半小时做好设备开启与调试,确保稳定运行。
1.7.6正确使用设施设备,保证各设施设备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1.7.7一般性故障立即排除,暂时不能处理的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得当有效。

2.人员配置要求
2.1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2.1.1岗位设置
管理岗1人。
2.1.2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执业资格要求:应具备物业从业经验并持证上岗。
2.1.3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2.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2.2.1岗位设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配置保洁员4人、芙蓉区管理部配置保洁员1人、科技信息处配置保洁员1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配置,保洁员1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配置保洁员1人;共计8人。
2.2.2岗位要求
具有物业服务从业经验。
2.2.3服务时间
8小时按需服务。
2.3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2.3.1岗位设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配置保安员6人、芙蓉区管理部配置保安员1人;长沙县管理部配置保安员2人;浏阳市管理部配置保安员2人;共计11人。
2.3.2岗位要求
具备相关从业经验1 年以上并持证上岗。
2.3.3服务时间
24小时值守服务,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2.4绿化养护服务
2.4.1岗位设置
根据物业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工种。
24.2 岗位要求
从事绿化养护工作 2 年及以上。
2.4.3 服务时间
24 小时按需服务。
2.5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2.5.1 岗位设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配置配电值班电工及水电维修工共计2名。
2.5.2岗位要求
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 年以上。
执业资格:持有效期内的电工证。
2.5.3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2.6会议服务
2.6.1岗位设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配置会务员1名。
2.6.2岗位要求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 年以上。
2.6.3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2.7智能车位服务
2.7.1 岗位设置
配置1名。
2.7.2岗位要求
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2.7.3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乙方负责电梯、消防设施、水泵的维护与维修及损坏灯具灯管的更换办公家具和其它100元以下的单项维修。


4.其他要求
4.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4.2.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3.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必须按规定全员购买五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4.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70cm,女身高160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日白天大门岗上岗人员年龄男员工不大于60岁,女员工不大于55岁。
4.5.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6.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4.7.对乙方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乙方根据自身的需要订报刊、杂志,手续自理。
4.8.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4.9.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三间共70平方,长沙县、浏阳市管理部视情况至少提供一间物业用房。
4.10.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自理。
4.11.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办公及员工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承担。
4.12.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物业项目考核标准。
4.12.1.《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将委托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7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 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
4.12.1.1综合管理20分;
4.12.1.2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22分;
4.12.1.3环境卫生保洁20分;
4.12.1.4绿化养护8分;
4.12.1.5日常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16分;
4.12.1.6会务服务10分;
4.12.1.7其他要求 10分。
4.12.2物业考核处罚原则:考核计分标准:90分(含)以上不予处罚,90(含)分以下至 80分(含)每低1分,扣罚费用200元;80分以下,每低1分扣罚费用 1000元,低于75分予以通报诫勉,连续两月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考核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4.12.3对乙方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采购人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4.12.4办公室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乙方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法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6-16 —— 2026-06-15

五、服务地点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全面物业管理工作。
6.甲方按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7.依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按时按季度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款项。
8.未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
9.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10.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接受甲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7.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按时按季度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8.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9.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遇不可抗力事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内容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进 法定代表人: 申双春
委托代理人: 李俊平 委托代理人: 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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