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06
地区:广东
分类: 机关单位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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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1301-202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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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2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5-06-0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一、项目情况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位于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共8套不动产,房号分别为8A、8B、8C、8D、9B、9C、9D、9E。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03年8月11日起至2073年8月11日止。标的物业信息详见附表。上述所列资产不涉及诉讼、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现处于空置状态。本经济行为经由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同意电力公司对新东方广场部分物业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惠市产投函[2024]87号)批准。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意向受让方完成保证金缴交后并出价,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法定税费。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6、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再承担上述费用。7、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8、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参加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9、本次转让标的共8套房,每套单独挂牌交易,具体详见附表。单笔竞价保证金对应一宗标的,如需竞价多宗标的,须分别按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10、意向竞价人报名自由竞价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若无违规竞价行为,竞价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标的进行网络限时竞价,加价幅度为0.1万元。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后原额退回。三、成交款支付及成交手续办理1、成交款支付及成交手续办理:网上挂牌竞价结果的公示期为3日(自产生网上挂牌竞价结果次日起开始计算),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成交款必须全部缴入如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成交款账户:户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8 0327 2900 0669 98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江北支行),凭相关缴款凭证、成交候选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增加提交成交候选人授权经办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获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成交合同,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办理交易鉴证。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逾期不办理成交手续或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2、交易双方凭交易鉴证书及合同约定办理网签、权证变更登记、房产交割等流程。3、更多竞价流程相关信息亦可致电委托方075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了解。四、其他注意事项1、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说明,保证清楚理解本说明全部内容的正确含义,知晓其中的法律风险。2、委托方对本说明享有最终解释权。竞价人如有疑义的,必须在参与竞价前咨询了解清楚。一旦实际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价人对本说明全部内容进行了正确解读及确认。3、项目成交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4、委托方同意竞价人采用多种方式自行筹集资金支付交易价款。竞价人无论是自筹资金或是个人拍卖房产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均应确保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确保银行贷款能及时足额打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成交款账户(账户信息见上)。逾期不能缴清成交价款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价人务必切实了解清楚。5、特别提醒:竞价人如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竞价前应预先咨询银行,知悉贷款的流程和资料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贷款的条件要求,确认个人征信满足贷款银行的条件,核实首付款的比例和最高可贷金额,确定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审批。如竞价人参与竞价,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后不能获得贷款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的,竞价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和损失,相关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6、特别提醒:无论是自筹资金方式或是申办个人拍卖房产按揭贷款方式,凡不能确保成交价款按期足额缴付到位的竞价人,建议不要参与本项目竞价。一经参与报价,即视为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规定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如需了解更多挂牌标的物的其他信息、交易的详细流程、按揭贷款融资方案的办理事务、可办理贷款银行的联络信息、可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机构的联络信息、查看挂牌标的物的现场实况,均可致电委托方联系人:江先生,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5。8、目前已知可办理个人拍卖房产按揭贷款业务的银行如下所列,竞价人亦可自行联系银行核实。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个贷中心,电话:075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02彭经理。中国银行惠州大道中支行贷款部,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45。中国建设银行惠城支行,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农业银行惠城支行、江北支行,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手机APP可办理。是否还有其它银行可办理此类业务,竞价人可自行了解。 9、特别声明:本交易条件说明中有关申办个人拍卖房产按揭贷款的所有内容,包括可能告知的贷款服务的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均仅供有需要的竞价人参考,旨在服务客户,提供可供了解的信息渠道;竞价人须自行详细了解相关机构证照资质、申办流程、服务费用、办理时长、以及是否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等,自行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对相关事项承担任何责任。附表:序号标的名称面积(m2)降价后交易底价(万元)竞价保证金(万元)标的物状态1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A16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2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B13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3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C13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4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8D16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5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9B13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6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9C13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7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9D16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8惠州市花边北路9号新东方广场9E16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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