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2
地区:四川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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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2025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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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84,845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5-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转让方处查询。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的一批塔材,塔材重量约为290.479吨(以实际重量为准)。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 2.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 3.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验确认书》,待转让成交后,双方按此确认的资产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4.标的受让成功后,转受双方按约定进行交接,交接完毕后双方应签署《交割单》,由转受双方代表在《交割单》上签字且加盖公章。实物交接后,标的的所有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对已交接实物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交付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手续办理、装车、搬运、运输、保险及卫生清理及全过程的安全防护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以上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转让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5.《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且受让方进场清运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转让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并盖财务专用章)。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废旧资产清运工作并结清资产转让价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需携带转让方开具的财务收据)。 6.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支付完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指定现场进行交付,受让方将本次转让的废旧物资在转让方的监督下运输上车,并现场签《交割单》, 签字确认的《交割单》作为双方签订的《报废资产处置合同》附件一并交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7.受让方须在支付完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30日内完成清运,上述时间受让方未能将货物从转让方处清运的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事项详见《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9.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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