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8
地区:浙江
分类: 医院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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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2025Z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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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35,769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5-08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若逾期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日的违约金,直至扣完按自动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方资格。 4.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吊装、搬运、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风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风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等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拍卖成交款亦不予退还。另给予处罚资产原值的5倍以内的罚金。 6.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 移交完毕确认书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退回履约保证金。 7.挂牌期间意向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本次拍卖采用密封(投标)式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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