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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交易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地区:安徽

分类: 房屋租赁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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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202407-004
招租人滁州市第四小学将于2024年7月21日1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_CZ)对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7月21日1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介绍:
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原汪郢中心小学,建筑面积约为1481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
原汪郢中心小学1481平方米房产(含场地),房屋建设年代不详砖混结构,主要房产包括两栋教学楼,分别为3层和2层,一处食堂,一处操场等共1481平方米房产。装修情况:楼房地面地砖面层,实际情况以现场为准。其他需介绍内容:本次估价拟出租总面积约为1481平方米(含场地),竞得人在装修期间(如需装修)和承租期间内不得改变、损坏出租房屋的结构主体,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竞价人必须具有教育部门核发的义务教育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
2、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竞得人须在项目成交公示期内提交上述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至招租人处审核,不及时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纳入招租人单位黑名单】。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竞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拆迁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本次出租的房屋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
4、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222150元/年;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2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7月21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7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_CZ)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7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仅用于社会办学(仅限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不得在办学中出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房屋装修须服从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五年,年租金为竞得价。
3、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一年预缴一次,前三年租期内租金(成交价)不变,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成交价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按招租方要求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的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的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市第四小学指定帐户,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履约保证金: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原汪郢中心小学房产出租(五年)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诗瑶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7
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
招租人:王晓春
联系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83
联系地址:滁州市第四小学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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