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6
地区:浙江
分类:
点击收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采购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真:057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