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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城区清溪北路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6

地区:湖北

分类: 政府网站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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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404SZ-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城区清溪北路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资[2020]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对县城区清溪北路雨水箱涵及雨水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有:拆除路面、修复路面、管道、检查井、钢板桩、箱涵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0
合同估算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6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五大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查询截图须显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的日期)。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应截图。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中标单位拟派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行上岗刷脸考勤制度,每月考勤不低于24天在岗。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 24 天,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7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4 月 17 日0:00时至 2024年 04 月 2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8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10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凤凰新城K6栋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2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
2024年04月16日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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