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需要,开展工技公司安徽宿州项目排采技术服务。排采工作量预计包括4口直井+1口水平井共5口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内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917/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主要服务内容:排采服务包含井场标准化服务、排采配套服务、生产运行服务、小修服务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主要服务内容:排采服务包含井场标准化服务、排采配套服务、生产运行服务、小修服务等。 注:需求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年度协议下采购订单签署工作量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有1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排采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扫描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验收时间。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合同外还应提供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或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无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验收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设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提供1套40吨修井机设备、1台700型水泥车的证明文件: ①设备若为购置,须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购置发票或合同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设备若为租赁,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③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则提供设备铭牌,且铭牌上的制造商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套载荷不低于40T的修井机,生产年限≤8年,且修井机井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①设备铭牌(证明出厂时间); ②使用说明书或维护保养手册(证明载荷不低于40T); ③修井机井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 4、资质证书(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投标人提供有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排采或井下作业等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若投标人所在省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等政府部门发布了《关于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 ,则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正式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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