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6:12:59 文章浏览次数:27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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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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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9-27 09: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07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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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1.1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一批窗帘,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次比选范围要求的全部工作,中选人收到比选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测量尺寸,测量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
2.3.1第三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3.2第四再生水厂: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南三路91号
2.3.3第五再生水厂:成都市武侯区文昌片区进厂路三河村2组404号
2.3.4第七再生水厂(一期):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4组
2.3.5第七再生水厂(二期):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4组
2.3.6第八再生水厂: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11组
2.3.7第九再生水厂: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4组17号
2.3.8第十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南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石河村2组2号
2.3.9高新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成都市郫都区西园街道回龙村2、3、87社-天欣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2.3.10骑龙净水厂: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以北、昆华路以东骑龙净水厂内
2.3.11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成都市金牛区王贾路与凤台二路交叉口西南220米
2.3.12监测站: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4组17号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软装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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