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0
地区:安徽
分类: 路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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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广建兰馨大厦10楼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2023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荷花路南侧(万桂山路―桃州南路段)景观绿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融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紫蓬社区青年北路华邦万派城10栋111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陆拾柒元贰角贰分(?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2)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0分 |
目负责人:董海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229、皖建安B(202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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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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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恒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顺丰路15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捌万壹仟叁佰玖拾贰元叁角(?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9分 |
项目负责人:刘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浙建安B(20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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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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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亚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华阳镇南部新城总部经济园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捌万叁仟叁佰陆拾元肆角伍分(?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5)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9分 |
项目负责人:王兴海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353、苏建安B(2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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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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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恒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亚鑫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规定,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单位诚信评分高的优先,诚信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故恒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亚鑫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保函为其他项目保函,资格审查不通过; 2、江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资格审查不通过 3、安徽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 4、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3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易工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60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范工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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